中央社 (2007-11-29 12:5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九日電)考試院院會今天決定,九十六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三十五名,其中三等考試七名、四等考試五名、五等考試二十三名。考試院副秘書長蔡良文表示,九十六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科別暫定需用名額,前經公告合計一百零四名,現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銓敘部函請增列需用名額三十五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共計暫定需用名額一百三十九名,包括三等考試三十二名、四等考試三十五名、五等考試七十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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