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朋友停車怎會分設藉高雄市或高雄縣呢

我是一個設藉在高雄縣的殘障朋友(需用輪椅代步),因為工作地點在高雄市,所以每天都要去高雄工作,在高雄市未換市長前,不管任何縣市去高雄市停一般的停車格,只要放上四證或三證及可停車免費,而現在郤是需要收費的,雖然是優惠收費半價,但一天下來需要一.二百塊跑不了,一個月下來的停車費就要三千元起跳了,可是又不能不停,我一定要去高雄市工作,除非我辭掉工作,除非我一定要停在殘障停車格上,但公司離殘障停車格的地方又很遠,又不一定有車位停。
我去台南縣市或其它外縣市也不用收費的,為何只有高雄市凡是外縣市(含高雄縣)去停一般停車位就要收費呢?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何有區分高雄縣或高雄市呢?曾經跟停車管理單位及高雄市議會反應,但也沒什麼回應或改善,真不知如何是好?
殘障朋友要擁有一份工作已經不容易了,而且收入也要比一般人還要少,好不容易在高雄市有一份工作,郤一個月要多支出三仟元的停車費,難道真的要辭掉工作,只能在高雄縣工作嗎?希望有看到此篇文章的朋友或相關單位,能幫忙反應或改善此政策,謝謝!

我是台南市民,市政

我是台南市民,市政府說,我買的車(一台中古車)是貨車,
所以前年2006AD開始取消我的身心障礙者停車證。

多年前買的時後又沒這規定,監理站也不準我變更,而我也沒拿來當營業用。

反正很嘔就是。。。
覺得台南市政府過度擴大解釋身心障礙相關法令了。
違法行政。

你好 我也住高雄縣鳳

你好
我也住高雄縣鳳山市
其實這個問題我也注意很久了!

由於目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9條使用收費規定並無對專用停車位、路邊停車位明訂收費標準
也由於停車場的設置是由各縣市自己設置並維護
才會造成這種情形
雖然這種收費方式似乎抵觸了憲法平等權
但是也有使用者「比例原則」可為辯解撐腰

除非修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9條
這個問題將永遠存在
一證三證四證各縣市不一的使用者困擾問題也都永遠存在
目前我認為還沒辦法解決

建議你向高雄縣政府社會處反應......
既然高雄市這樣收費
高雄縣也來這樣收費
反制反制
大家一起不方便!憲法平等權ㄇㄚ.

找文章看到妳這編~~~

找文章看到妳這編~~~只能跟妳說無能的市長~~~我不無政黨的但民x黨實在讓殘障者失望,我家住五甲用走一分鐘就高雄市還不是跟妳一樣,現高雄捷運也一樣高雄縣殘障者要坐得買全票,縣政府說橘線同車在說

其實身保法有訂出很

其實身保法有訂出很多保障法
但是包括我們自己在內 連有什麼法都搞不太清楚
該如何去爭取呢
建議你可以主動點去向當地政府投書爭取
無論成效是不是立即的
有個聲音總是好的
還有記者朋友是很偉大的
之前我們縣市的路霸很多
我也是投書了好幾次都沒人鳥我
後來我請一個認識的記者朋友幫忙
很快就拆了
多善用大眾媒體
加油!!

建議你去瞧瞧台北捷

建議你去瞧瞧台北捷運那篇~
各縣市玩自己的,總是先將弱勢權益在這當中玩掉!
我們的國家搞不定是台灣還是中華民國已經很慘了,
然而對我們來講我們好像是更矮人一截的北市人'北縣人'高市人'高縣人'桃縣人..............

我也是高雄人 我沒坐

我也是高雄人
我沒坐過捷運
因為人太多不方便...
我也只能騎改裝車...
也常找不到停車格...
我會建議你向立委或市長寫陳情信..之類的
之前我就有寫信到交通局詢問停車格的事情..
都還有一定程度的回覆...
持之以恆的掙取就是了..
媒體的力量真的滿大的
如果你有管道的話...
另外..
我個人覺得中華民國是國名..
臺灣是地名...
中華民國在臺灣這是個事實..
就像四川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轄範圍一樣...
不要被那些政客操弄了...
這些是廢話...希望你可以早日解決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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