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輪椅通行權

阿里 的照片

籲請儘速拆除淡水、紅樹林間「ㄇ型鐵桿」、「圓柱型」路障

假日散步、活動何處去?身障者休閒何處去?

淡水捷運線旁的《金色水岸自行車道》-- 關渡、竹圍、紅樹林、營區、氣象測候站、淡水間,為一條涼爽的鄉間小道,亦是遊客健行步道之首選,除了運動外亦可健身。

這條路線上設有數處有形的障礙「路阻」讓身障者非常火大,恨不得把它拆除。行無礙協會籲請儘速拆除淡水、紅樹林間「ㄇ型鐵桿」、「圓柱型」路障,還無障礙空間於民。

首先在淡水捷運站位於南邊圍牆出入口(捷運公園廣場)處設有「並列式ㄇ型鐵桿」一高一低並列,輪椅族在這裡就無法進出。
勘查《金色水岸自行車道》從營區前轉往紅樹林、竹圍之間就有四處設「圓柱型」路障矗立四根竝立(淨寬小於80㎝、高度35㎝)的路阻,這個通行空間僅容單車放慢、擦身而過,甚至於騎車技術不佳時就會卡住腳踏車板,而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若要「輪」走通行就不用說了,完全不能進出,嬰兒車則幾乎無法自由暢行。

許多輪椅族及行動不便的銀髮族若想要「輪」走一趟淡水到關渡的自行車道,若沒有搞清楚路況就去了了!!
有一天,扶先生(輪椅族)搭捷運來淡水玩,回程時想走《金色水岸自行車道》路線一償宿願,當天他坐著運動型手動輪椅往紅樹林、竹圍方向走,正當行走到營區前5.4公里處「路阻」撞見無法前進 -- 「圓柱型」檔,正在愁眉苦臉不知如何是好之際,小天使出現了,一位老外靠近他並主動協助他「抱起來」闖關,如此連續四次,這位老外都等候在「路阻」處幫他脫困,讓他順利的可以往前行,他真是感動到極點。
反而是路上的本地行人遊客沒有人理他,這般單車族呼嘯而過,心情真是五味雜陳,糟糕透了!

《金色水岸自行車道》線莫名其妙的被加料有四處「圓柱型」擋路,不僅手動輪椅、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等都無法通行,還有推著嬰兒車的父母也不方便,必須抱起,收車,再放下,前進等一再重複的動作。不禁要問這到底是在「堵」誰?要「擋」誰?
身障者痛罵這些「圓柱型路障」,「並列式或雙重式ㄇ型鐵桿」就像是「地獄門」般的困守著人的自由行動,簡直在懲罰行動不便者不能有休閒活動的空間與運動路線。

這些負責工程施作的設計者及主管的機關公僕到底怎麼了?有沒有一點人性?

不知是使用者、受害者沒有發出抗議聲?還是默許這些官員的消極防制作法?

有官員表示:地方政府管理機關為了防堵汽車、小貨車、機車、攤販車等闖入禁區故而設計「ㄇ型鐵桿」,「圓柱型」路障等方式堵路口,並兼具控制及減緩車速的行駛。但是,沒想到會造成行動不便者的傷害。

官員想不到的事還多呢!若規劃設置前用心的勘查,施工後到現場守候觀察比較就能知道決策品質與設計作為是否正確?而不是坐在冷氣室內想像做決定。

《金色水岸自行車道》常見兒童騎單車經驗不足,操控能力不佳,反應力不足,尤其行經上、下坡時反而易生致命的危險及閃躲不及迎面撞上「路阻」!還有夜間視線不明、光線不夠、陰雨時更是恐怖!

若民眾有受傷,自己應積極搜集現場證據、照片及醫院的驗傷單等,於事故發生起二年內向主管機關提出要求國家賠償負責。
在一次參與台北縣水利局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淡水八里河岸景觀再造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會議當中反應前述「路阻」問題,「臺北縣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總工程司邱峯旭表示:為回應民怨,將編預算架設監視器抓違規闖入者,之後再全數拆除。」您能接受嗎??

徒法不足於自行,寫給鬼看的標牌,少有嚇阻作用!見管理機關立著「捷運公園廣場 汽機車禁止進入」,「自行車進入,僅可牽引,請勿騎乘」,「敬請用路人發揮公德心相互禮讓以維道路通行安全」,「禁止車輛進入 違者逕行告發」,「下車牽行 斜坡路段」,「紅樹林觀賞步道 自行車請勿進入」或「自行車請勿進入」等等警告或提醒標牌矗立於路段上或路口處,就以為可以達到效果作用。但是,大家心知肚明。

我們認為,要管制車輛(汽車、機車、攤販車)應著重執法,甚至派員站崗取締,來一個開罰單一張,來兩個開一雙,採取重罰金錢(沒有人想與錢過不去)手段,讓當事人有椎心之痛,才有積極的嚇阻作用,而非無厘頭的到處(公園、人行道、大樓出入口)設路障、車阻等就以為沒事,熟不知完全剝奪行動不便者的通行權利。
各路障型式與地點
 
並列式ㄇ型鐵桿(一高一低並列式ㄇ型鐵桿,電動輪椅底部、代步車會被卡住)    捷運公園廣場南端處出入口

     
圓柱型一(第一處;水泥柱間距淨寬小於80公分)    營區前《金色水岸自行車道》5.4公里處     

圓柱型二(第二處;水泥柱間距淨寬小於80公分)    《金色水岸自行車道》4.6公里附近  
   
圓柱型三(第三處;水泥柱間距淨寬小於80公分)    《金色水岸自行車道》4.1公里附近     

圓柱型四(第四處;水泥柱間距淨寬小於80公分)    《金色水岸自行車道》4.0公里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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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上午11點高灘處養

8日上午11點高灘處養護工程科人員有來現場與協會許總幹事及阿里 還有扶先生一同做場勘的事
並允諾要進行改善路阻工程 該淨寬至少要80公分以上可以給輪椅族通行無礙
所以請大家一起把您看到的障礙地點與障礙事拍下來
行無礙再向主管權責機關交涉反應
使命必達建設全台灣行無礙的空間
肯定您行 我行 輪椅行的路線
衝破宅男女輪出新視線

真的是寫出了輪椅者

真的是寫出了輪椅者的心聲,告訴你整個河濱公園均是路障重重,我目前從美國進口一台手搖車來運動興沖沖,結果發現到處是路障,不知這是台灣獨有現象,還是臨近國家也如此?

唉....看到這些真...是

唉....看到這些真...是氣到無言以對.......

親愛的網友[李佳鴻],

jiahungli 的照片

親愛的網友[李佳鴻],您好
案件編號:0990318022
訪客信箱:jiahungli@gmail.com
陳情主題: 請改善自行車道無障礙設施
陳情內容: 敬啟者您好:

請改善金色海岸自行車道的路障設施,還給輪椅使用者行動於該路段的權力。並非每一位身障者都只能待在家中,只要他評估自己的健康狀況可允許外出,有關單位就應該給予他跟一般人一樣的用路權力。金色海岸自行車道為了避免汽機車進入的各樣路障,已經完全損害到輪椅使用者的用路權力。若單位想以安全考量為由禁止輪椅使用者進入,我認為是便宜行事:因為自行車若會與輪椅使用者發生碰撞,與一般人更是會發生,車手看到輪椅搞不好還會特別小心。一個進步的城市應該要有更宏觀的管理辦法。 請儘速拆除這個適合休閒遊憩的好地方的路障,還給輪椅使用者用路的權力。附上照片與網址供參考。http://www.flickr.com/photos/sunablenet/sets/72157623636006548/detail/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台端來信反映金色水岸自行車道設置各種路障,已損害到輪椅使用者的用路權力請儘速拆除乙案,經查該路段自行車道係屬淡水鎮公所轄管維護,淡水公所表示:因該區域規劃為自行車專用道,考量安全問題故於施工時設置車阻,期望此區域除自行車外之車輛均禁止進入,另考量無障礙使用亦於中正東路兩側設置無障礙專用道供民眾使用。  另關於淡水捷運站公園入口處車阻,已考量輪椅使用將其設置為兩邊高中間低,輪椅應可通行,惟考量該入口自行車及人行動線問題,本府已於99年3月9日現場會勘研議將納入淡水景觀再造計畫工程改善。  感謝您的來信,台端關心縣政特致謝忱!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養護工程科 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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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我不小心寫成金色海岸才會讓這件陳情案件這麼晚回覆嗎?

1.考量安全問題故於施

1.考量安全問題故於施工時設置車阻,期望此區域除自行車外之車輛均禁止進入,
2.另考量無障礙使用亦於中正東路兩側設置無障礙專用道供民眾使用。
看到高灘處的回應只能苦不堪言以對
但是絕不罷休
1.請問輪椅是車輛嗎 何謂車輛
2.中正東路的兩側 人行道有多寬 路面又如何---有堆積物 站牌 商家雜物貨品 電信受訊箱 路燈桿 樹木 樹穴 一堆不該長在人行道上的鬼東西
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禁止輪椅行走的
4.所以這個回應純粹是放屁安狗心
5.請縣府安排現場會勘不用打筆戰

只能靠會打擊這種回

jiahungli 的照片

只能靠會打擊這種回應的協會出面了....
或者有很關心這議題的民代....
 

## 我們認為,要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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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要管制車輛(汽車、機車、攤販車)應著重執法,甚至派員站崗取締,來一個開罰單一張,來兩個開一雙,採取重罰金錢(沒有人想與錢過不去)手段,讓當事人有椎心之痛,才有積極的嚇阻作用,而非無厘頭的到處(公園、人行道、大樓出入口)設路障、車阻等就以為沒事,熟不知完全剝奪行動不便者的通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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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一段真是講到重點了,管理機關長期自癈武功,不執行本來就有的法律,卻用最笨又最懶的方式要人民守法,反而防害了另一些人民的自由.完全暴露了這些"主管機關"的決策者的思考模式中 "人" 是能走過那些他們設的障礙物的才叫人,其他的不是! 人民是可以教育的,希望人民守法,就是要告訴人民政府是在玩真的,就如騎機車要帶安全帽,用講的沒用,直接開罰就是最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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