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軍聞社 2009-03-31 18:00
(軍聞社記者曾子才台北卅一日電)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九十八年度就養榮民遺眷「身心障礙戶救助」,凡符合資格者,請於四月一日至卅日向各縣市榮服處提出申請。
基金會表示,凡屬就養榮民遺眷,持有縣市政府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者,其家庭中主眷及其子女為中度殘障以上的身心障礙者,都列為救助對象,凡符合條件的就養榮民遺眷,請於規定時間內檢附相關證件,詳洽戶籍所在地榮服處辦理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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