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還我六塊錢
住家附近轉角巷內有2家便利超商在營業,一間叫方便的好鄰居「7-11」,另一間說是叫"我家"的「全家」,約100多公尺的距離不管坐手動或電動輪椅前往都算是近的了,很符合地理便利的意函。
有次為了要轉帳,持中信的金融卡自然要到"好鄰居"去轉帳,到了路口,就見機車及車道前的騎樓階梯讓輪椅上不了,轉到另一邊也是,就這樣也就迫使自己推著輪椅到對面有斜坡的全家超商去使用他們的金融機轉帳。
當機器印出轉帳單據時,手續費六塊錢看起來特別醒目,想說因為有礙的環境不只阻礙了行動不便者生活的便利性,連轉個帳還要比別人多付六塊錢的成本,這種近似強迫弱勢的阻礙,讓人感到特別的氣憤。
記得之前有人在回應無障礙改善的必要性時隨性地表示,不能去大不了就不去,或換一家就好了。試問,換另一家多出的費用成本是誰來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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