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一個11/17台北縣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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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 臺端所提臺北縣汐止市立綜合運動管場管理要點第十二條(一)案,本局敬復如下:汐止市公所民政課表示:所修正管理要點第12條:PU跑道因安全及維護考量,供市民跑步散步使用,磁磚步道可供自行車輪椅及娃娃車進入使用。再次感謝 臺端對本府的建議,您的指教是我們提升品質的指標。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體育處運動設施科 聯絡電話:02-29981382#208 正本: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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