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2008/11/02
為改善身心障礙者停車環境,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全面清查所有公有路外停車場的無障礙設施、設備,清查結果,共計五十六處停車場,尚未辦理無障礙設施改善,停管處表示,已報市府核准,明年起陸續完成改善。
台北市多處停車場設有無障礙停車位,周邊無障礙設施幾乎是零,許多身障朋友在停車場停好車無法進出,必須請人協助,市議員也接獲不少民眾陳情,僅有殘障車位,卻無電梯可用,得從汽車斜坡道推輪椅進出等不友善狀況。
停管處說,在去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未頒布前,並未強制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因此去年前興建的停車扯,大半未符合無障礙設施,因此今年出清查所有公有停車場,扣除六處停車場改善作業完成,計有五十六處有待改善。
停車場無障礙設施問題,停管處表示,部分停車場沒有建置電梯、無障礙廁所等共構建築物問題,其他包括出入口設門檻、無障礙坡道未設扶手,或寬度不足等一般無障設備缺失的情形。
停管處表示,若需增電梯或廁所,涉及結構體變更的安全性,須經專業技師規劃設計才可進行施工,並送「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諮詢小組」審查,預計九十九年辦理發包施工,並完成改善。
至於一般無障設備缺失問題,停管處則表示,由於缺失未涉及結構、建築使用執照變更,且改善容易,明年就可逐場、逐項改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