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魂》使命上身;談公民倡議無障礙之我見
——參與”臺北市公園設置直飲台規範”及公參會委員研議實錄分享
《無障礙魂》使命上身;天下人管天下事!公共事務當參與。
身為臺北市公民參與委員會一員,於「參與式預算組」定期會議中就公民提案議題,個人特別注重關心台北市的無障礙環境設施(公共設施規劃與施作成效)是否符合身障者的設計原理原則為先,如全市公園無障礙改善案,人行道拓寬及鋪面改造案,共融遊戲場案等議案,以及執行《行無礙協會》年度計畫案,即勘查臺北市公園無障礙環境計畫案專責工作。

自2011年到2021年時間(中間空白2年停工)終於走完12個行政區的大小公園角落,看到一些座落於公園邊角上的「自飲臺」設計怪胎現象,心裡實在是五味雜陳凍未條,最後逼得我不得不下重手於大會上向黃副市長珊珊抱怨提議處理問題,另外用盡心力監督市政建設相關局處到底有沒有用心,或者只是剩下一張利嘴兩片唇說愛心而已?大家心裡有數,就不用我說。
參與預算組會議委員建議事項,邀陳明里委員及身障團體代表現勘。
110年1月27日第1次工作會議決議:「請北水處邀集本組陳明里委員及身障團體代表現勘討論直飲台的設計,於 110年5月前擬訂直飲台設計規範後至本工作組報告,再提報 110年第2季公參大會,以利依設計規範接續改善直飲台。」
公民倡議無障礙議題深獲委員們支持力挺,一步一腳印落實營造友善無障礙的城市。
後續於6月22日邀請北水處於參與預算組報告;洪委員德仁(召集人/主席)說:「我覺得今天最有價值意義的一個報告案是『台北市自來水處負責公園設置直飲台設施無障礙之設計規範草案報告,從委員原來不滿意的狀況,積極邀請公參會委員和身心障礙團體代表,實地勘查,研擬草案,於今天工作會議中提出報告,特別感謝陳明里委員陪同和提出很多具體的建議,讓這個規劃更加完畢,符合友善無障礙的理想。委員們都給予很大的肯定,建議提交大會向市長報告,做為全市各權管單位的通則,另行擇期邀請市長在現地公佈本項設計規範,讓台北市及台灣各縣市友善無障礙的公共設施,向前邁進一步。』」
終於6月28日臺北市公民參與委員會第二季大會,由許立民副主任委員主持,洪委員德仁於FB (臉書)分享說:「參與式預算工作組提報公園設置直飲台規範,作為報告內容,得到與會委員很大的肯定,決議以市政府頒布行政命令,要求各局處確實落實,同時捷運車站直飲台的改善,將提下一次參與式預算小組工作會議報告,希望多管齊下,營造友善無障礙的城市。」
北水處直飲台推動說明,在公園內擇地施作直飲台。
核心價值與願景,「北水處提供質優量足自來水,為推廣自來水直飲觀念,配合市府節能減塑政策,補充戶外公共場域取飲不易的需求,於 105 至 107 年依據「直飲台設置維護管理計畫」專案辦理公共場域增設直飲台,提供自來水直接飲用服務,以減少瓶裝水使用。」
專案計畫結束後,回歸由「各場所權管單位」自行依需求設置。 自106 年起將行動不便者飲取水需求納入設計考量,將枱面高度、深度及輪椅迴轉空間納入設計,並增加盛水龍頭,參考《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及人體工學分析,設計主軸是以盛水飲用方式為主,鼓勵民眾自備容器取水,減少就口飲用以降低接觸風險。
於107年起將直飲台飲水龍頭移至盆面外緣,以友善直飲為設置主軸(含友善直飲台及無障礙環境),讓行動不便者使用更為便利。 於110 年持續滾動檢討修正,納入身障人士就口飲水的需求,擬定戶外直飲台設置規範(無障礙設計原則)。
邀請陳委員及身障代表(感謝黃雅雯、劉逸雲及同仁參與)於花博公園及海光公園現勘。
北水處於2月3日、3月3日邀集陳明里委員及身障代表於花博公園及海光公園(士林區)現勘討論;並於4月28日擬定直飲台設置規範完成洽詢陳委員確認;後續經修改部分圖示及細部標示,本直飲台設計規範終擬定完成。
實地現勘發現問題大大,現況設施根本不符合輪椅族群可接近性、可及性設計!
就110年2月3日、3月3日與陳明里委員及身障朋友現勘情形問題整理如下:
「1.水龍頭位於內側(柱體上方)距離較遠改善對策:調整直飲台設置方向,使水龍頭位置鄰近使用者。
2.空間不足難迴轉改善對策:原地坪寬度不足(僅設計90cm),增加至 150cm,加大迴轉空間。
3.原設計由左側進入使用改善對策:調整直飲台設置位置,設置地點確保四周無障礙物阻礙使用。
4.直飲台設置臨通道側改善對策:直飲台須靠近通道側,地面應平整無高差。
5.檯面⾧度太短,飲水龍頭移至盆面外緣改善對策:檯面下緣淨⾧度訂為40公分以上,方便就口飲用。
6.手部功能較弱者飲水龍頭較難按壓改善對策:已納入本次規範,並洽相關廠商開發新款軟式按壓水龍頭,另提供側邊水龍頭供盛水使用。
7.側邊水龍頭供盛水使用,設計主軸是以盛水飲用方式為主,鼓勵民眾自備容器取水,減少就口飲用降低接觸風險。」
戶外直飲台設置規範,以無障礙設計原則做呈現。
1. 直飲台檯面高度:直飲台檯面上緣距地面不得大於90公分,下緣應符合膝蓋淨容納空間規定。(下緣65公分,容輪椅可以進退空間)
2. 直飲台檯面下緣⾧度:檯面下緣 淨⾧應大於40公分以上。
3. 直飲台位置:應設於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直飲台靠近通道側,周邊無障礙物。
4. 水龍頭:水龍頭開關應易於使用按壓,出水口近使用者處,並設置於緊鄰通道側。
5. 地面:地面應平整、防滑且易於通行。
6. 無高差:由無障礙通路進入使用直飲台不得有高差。
7. 迴轉空間:直飲台前方及左右兩側原則設置直徑150公分以上之迴轉空間,迴轉空間可結合現場廣場、通行步道等空間合併計算。
8. 扶手:依現場狀況評估加裝扶手以輔助使用者避免不慎跌到(或頭暈現象),扶手的直徑尺寸為2.8公分至3公分,與直飲台的間隙為5公分以上之距離,扶手⾧度可配合檯面⾧度進行調整。
9. 排水:排水溝蓋須與路面齊平,排水得採用截水溝,水溝格柵或其他開口應至少有㇐方向開口小於1.3 公分(13mm)。
10. 戶外直飲台設置規範,無障礙設計原則,依現場設置條件彈性調整直飲台無障礙設計。
11. 原則每處大型公園至少 1 座配合整體無障礙環境進行直飲台無障礙設計,餘公園戶外已設置之直飲台,考量公產使用最大效益,仍留用提供㇐般民眾使用,於後續屆齡或損壞汰換時,參考無障礙設計原則進行改善,以增進本市友善直飲環境。
以上整理出本案倡議過程實錄,分享給大家知悉所謂的「權利絕對不會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道理,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實地觀察、發現問題、研擬策略、公開議題、結合群體、執行遊說、運作影響力,以生命影響生命,一鼓作氣《無障礙魂》使命上身,抱著成功不必在我,但沒有我參與可能不成功的信念,前仆後繼向前行,共創無障礙環境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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