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散步是不是走走而已,跟以往行無礙辦的活動有什麼不同,「散步」不是活動,是一種身障者」行」的權益的運動。
期望散步有種「鬆土」的功能。
被看見、對話、行動、發聲再對話、再行動、不斷的被以不同形式看見,期待這種過程會消弭一些社會大眾對身障者的刻板印象,相對的累積更多細微異同,當我們說「我們也是人」是想說我們跟一般人沒有差別,可是我們也會有需要說出自己不同需求的時候,所以我們說「我們要的不是特權」。什麼時候、怎麼說、誰來說這些慢慢發芽的想法與聲音,希望散步可以做到鬆土的效果,將被溫良恭檢讓這些水泥快塊掩蓋的情緒,還有那些被多數認為或專家說法之類的瀝青所封住的理智,可以漸漸敲醒,吐露芬芳,就像chiou-yin說的勇氣。
散步的行動需要有人願意規劃路線、探勘路線、設想可能的衝突或狀況、號召伙伴願意現身、活動後願意分享對話、甚至自主形成更進一步的行動(例如國父紀念館的圍欄拆除過程、燃燒場引起眾人怒火般的討論)這個過程,行無礙發起但不想主導太多,因為希望這些場次就是個人行動的練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