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小的時候,周圍人和我說,手腳不一樣,是獨特的,是「特別」的。
長大一點,周圍人還是怕我自卑,不停地說「不要自卑,妳沒什麼不同… 只是比一般人『特別』一點而已」。(咦,這句話前後超級矛盾的耶!)
開始工作後,介紹我演講的人覺得直說我手腳只有兩指怕會傷害我,說「缺指」又怕太直接。對方一段嗯嗯阿阿後,就以「有點不一樣」或「特別」來形容我。
開始接觸「無障礙」議題後,遇到許多人都認為「無障礙」只是給「那些」不方便的人… 因為他們「和一般人不同… 有『特殊』需求」,而提供「無障礙環境」變成了「特殊化」的對待,又牽扯上因果報應等觀念等,竟然覺得給身心障礙者便利的「無障礙」服務就等同於「特別」做愛心和功德。
所以,身心障礙到底是「一樣」?還是「不ㄧ樣」?是特別?還是平凡?
「特別」這聽來委婉的說詞,不清不楚,刻意省略掉肢體異樣的外型的這個事實,對當事人會比較好?
不談「差異」,也就是個迴避,並不會改善障礙者生活中的現況與社會評價。人們在逃避些什麼?